

近期,软科观察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FDCT)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双方在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医学科学等领域共同资助共11个合作研究项目。项目执行期3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具体名单如下:
软科观察到,2018年12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中,曾说明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为8项左右,此次公布的11个合作研究项目,属超出预估。指南中相关内容如下:
2019年度NSFC与FDCT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关于设立联合科研资助基金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每年共同资助中国内地与澳门地区研究人员间的合作研究项目。现开始征集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以下简称“NSFC-FDCT项目”),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其申请与受理、评审与批准、实施与管理和结题均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一)资助领域:本项目资助由中国内地和澳门地区科研人员联合提出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计划,优先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中医中药研究、海洋科学、环境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管理科学(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
(二)资助年限与资助强度:本项目的资助年限为3年,起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申请资助强度上限为200万元人民币/项(直接费用)。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为8项左右。资助经费的使用应执行国家及自然科学基金会关于项目资助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评审程序:双方资助机构进行各自评审,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联合评审会,最终发布评审结果。
二、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应正式受聘于中国内地依托单位,且聘任期应覆盖申请项目执行期;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的负责人。
(二)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此类项目。
1. 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受正在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者申请本项目。
2. 正在承担内地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不得作为合作者。
3. 受聘于澳门地区学术单位及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不得通过内地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作为本项目的申请人。
(三)内地和澳门以外地区的科技人员可以作为内地或澳门一方项目组成员申请本项目。
(四)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FDCT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注:“NSFC-FDCT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的查重范围。